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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公交起火致2死5伤祸起乘客携带锂电池电瓶自燃,从安徽来安到南京经停数十个站点,仅始发站有安检
来源: 极目新闻      时间:2023-08-20 21:27:32

8月20日中午,在104国道江苏南京花旗营段,一辆从安徽来安县开往南京林场站的城际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致2死5伤。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一乘客携带的锂电池电瓶自燃造成。当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涉事公交路线暂时停运,具体恢复时间有待通知。

据南京市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消息,2023年8月20日11时42分许,在104国道南京花旗营段,一辆从安徽来安县开往林场站的城际公交车(皖M03799D),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12时许,现场明火被扑灭。


(资料图片)

相关报道截图

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一乘客携带的锂电池电瓶自燃造成。火灾造成乘客2人死亡,另有5人局部烫伤,已送医诊治,均无生命危险。事故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查询了解到,涉事城际公交线路为来安城乡公交N01(A/B)路,是安徽省来安县向南京开出的城乡公交线路,票价3元钱,途经水口镇、十二里半、相官村(原相官镇)、汊河镇等,停靠数十个站点,终到南京林场站。该路线的夏季运行计划显示,N01(A/B)路共设24班车,每班车每天往返来安至林场3次。

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显示,锂电池属于限制道路客运车辆携带和托运的物品,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瓦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接受海报新闻采访时表示,电瓶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带入公共交通工具的易爆物品,违反国家关于易爆物品的法规禁令带电瓶上公交车导致重大事故,可能承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发生后,有网友痛心发问,为什么乘客可以携带锂电池电瓶上公交车?上车前没有安检吗?

N01路城乡公交的常客、家住来安县的冯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线路从来安客运站出发到南京林场地铁站,全程40多公里,耗时一个半小时。因为来安与南京距离相近,日常坐车往返的居民不少。“车上应该是可以坐20多人,我几乎每次坐都是满座。”

至于安检情况,冯女士介绍,只有从始发站来安客运站坐车需要过安检,中途从别的站点上车,或从南京林场站返回,都不需要安检。

从来安客运站出发,乘客本人需要过安检闸门,旁边还会专门站着一名工作人员,监督乘客把随身物品和包都放在安检机上过机。安检机旁还会有安检员查看显示屏。“但我们是小地方,有时候安检员可能也没那么认真。”冯女士说。

20日晚,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N01路暂时停运,“我回家坐的就是这辆车,现在车站没车。”记者在购票平台看到,该线路8月21日的购票页面显示“没有查询班次信息”。记者从当地知情人士处获悉,涉事公交路线在20日下午停运了,21日还不确定有没有车,具体恢复时间有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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